(一)第一轮录取。录取总原则:根据考生考试的总成绩,严格按照公示调整后的招生计划数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同专业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英语成绩也相同的,再按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两类考生第一轮录取规则:
1.普通考生录取。根据我校录取总原则,在普通考生计划内对普通考生依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根据我校录取总原则和程序单独录取。对申请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对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我校教务处网站普通专升本专栏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同步办理录取手续。
(二)补录。普通考生补录规则:第一轮录取结束后,若我校有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由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到相应举办高校按照招生简章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我校将按招生简章规定和英语科目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公示。第一批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含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于6月30日前将在我校教务处网站普通专升本专栏及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