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工学院专升本录取原则及公示安排
(一)录取原则
按照分专业报考考生的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
(二)补录
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我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有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到相应举办高校按照招生简章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相关高校按招生简章规定和英语科目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公示
6月30日,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专升本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复核备案通过后,由本人到我校现场领取或通过邮政快递邮寄,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会发布在我校专升本网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