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1.普通考生录取
(1)录取。我校将严格按照专升本计划数分专业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湖北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补录计划到我校进行补录报名。我校按考生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单独划线录取。
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免试考生,核实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二、公示
6月30日前,在学校校园网上公示第一批预录取结果。预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复核备案。
三、录取通知书邮寄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专升本”学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复核备案通过后,由学校通过邮政快递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请考生在报名平台上留好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便于准确收到录取通知书,邮寄通知书时间和方式将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上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