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全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高等教育。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是所有国家高等教育体系中最为灵活和难度大的考试之一。采取宽进严出的模式,考生不需要参加入学考试,但必须每科考试合格后才能申请毕业,自考没有时间限制。
报考条件:2015年,湖北省统一要求报考专科起点本科阶段,需取得专科毕业证或专科学籍证明,考生只能持1个准考证,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拍照和读取考生本人身份证信息。
报名所需证件资料: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清电子版证件照。
自2016年起,湖北省每年4月份、10月份考试,由国考办统一组织和安排。
报名时间:全年报名
(一)登录系统
考生登录湖北省考试院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办理系统。
(二)提交申请
按照学历证书免考、非学历证书免考选择系统中已验证通过的证书,在系统中申请对应的课程免考,准确填写信息后提交。
(三)现场确认
考生根据系统中提示的现场确认单位地址以及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工作。现场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
1.相关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非学历证书、毕业证待办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2. 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学历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拟免考课程原考试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或颁证单位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各现场确认单位查验考生提供的材料,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现场确认结果。
(四)审核及结果反馈
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现场确认结果以及必要的材料对考生申请的课程免考进行审核。考生自行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课程免考审核结果。
1.学历证书免考。由于学历证书验证通过学信网比对,验证结果可靠权威,因此,学历证书免考审核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进入成绩库;审核不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
2.非学历证书免考。非学历证书免考当次审核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进入成绩库;当次审核不通过的,在网上办理系统中上传非学历证书、其他证件原件的图片信息,具体如下:
(1)非学历证书信息填报错误:对照非学历证书原件修改网上申报信息后上传非学历证书图片;
(2)身份信息变更(非学历证书身份信息与现用身份信息不一致)需上传:非学历证书、非学历证书颁发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本(标注本人身份的页面)、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标注公证内容的页面)。
所有考试科目考试合格,达到毕业申请的条件,本科需要进行论文答辩,于每年上半年5月份和下半年11月份先网上申报,6月份和12月份进行现场确认,有湖北省自考委员会和主考院校共同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可查。
1、省内转考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及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申请完成。但考生不能自行将学校开考专业的成绩转入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准考证上,须到相关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
2.学校开考专业(含全日制助学班、衔接教育)及学习服务中心的考生(以下简称“助学单位考生”)首先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本人的准考证管理,然后携带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到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审核办理。
3.转考完成后,成绩将转入已注册的准考证号内。
2、转至外省
1.考生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2.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由考籍所在地市州自考办或助学单位、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集中办理。
① 清晰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② 湖北省准考证原件; ③ 外省准考证复印件。
3、外省转入
1.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注册学籍后方可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转考申请。
2.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由考籍所在地自考办或助学单位、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集中办理。
① 清晰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② 湖北省准考证原件;③ 外省准考证复印件;
④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
4、信息更正
网上转考时,由于准考证信息有误而没有显示在可转考准考证列表中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至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办理信息更正:
1.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号有误的:属身份证正常升位的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错号的、非正常升位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姓名有误的:
① 音同字不同: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上没有显示曾用名的还须出具地市级以上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 更名换姓:原则上不予更改,如果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改的,除须持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外,还须出具地市级以上更换姓名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考籍所在地提出考籍信息更正申请。
5、其他事宜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电子转考的办理按照全国考办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