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是我省考试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学生学习深造需要,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做好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发挥专升本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导向作用,我省将分步调整专升本考试录取办法,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人才选拔机制。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一、2018—2019年专升本考试录取办法
2018—2019年,我省专升本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其中,专业综合课按照考生报考本科专业所属(或相近)类别设置考试科目,并根据该类别的专业基础知识命题。
(一)适用范围。2017年前已经进入专科阶段学习,将于2018年或2019年毕业的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学历,且具有山东省辖区户籍的退役士兵。
(二)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共3门,其中公共基础课2门,专业综合课1门,均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组织评卷。公共基础课每门满分100分,每门考试时间120分钟;专业综合课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公共外语课为俄语或日语的分别考俄语或日语,公共外语课为其他小语种和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大学语文)、计算机(报考计算机类的考高等数学)。
专业综合课。把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按照所属(或相近)原则划分为14个类别,以每个类别的专业基础课程为依据,命制1门专业综合课试题(类别设置及考试科目见附件1)。
(三)录取办法。招生院校依据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总成绩,分专业择优录取。
二、2020年起专升本考试录取办法
2020年起,依据学生高职(专科)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设置报名条件;专升本考试取消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增加公共基础课考试科目。
(一)适用范围。2017年起进入专科阶段学习,将于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学历,且具有山东省辖区户籍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资格。
1.普通高职(专科)学生报考。
普通高职(专科)学生的报考资格,依据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确定。学生报考专升本,其整个专科阶段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不得低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40%。
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的,需重新完成转入专业所有课程的学习任务,其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确定,与转入专业其他学生标准相同。学生转出专业的学习成绩,除部分转入专业同时开设的公共课等成绩外,其他成绩均不参与转入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由学生所在院校具体组织实施,时间涵盖整个高职(专科)学习阶段。以提升学生的知识、素质、能力为目标,以课程学习成绩(学分绩点)为基础,参考学生的思想品德状况和创新创业能力,统筹确定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其中课程学习成绩(学分绩点)所占比例不少于80%。各有关院校应科学制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并广泛宣传至每一位学生,确保政策内容应知尽知。
2.其他高职(专科)学生报考。
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当年转段的学生可直接报考;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学历,且具有山东省辖区户籍的退役士兵可直接报考。
2020年起,考生专升本所报本科专业,应与本人高职(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应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 》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选择报考专业,具体对应类别报考指导目录见附件2。对每个高职专业类组别,由省教育厅根据本科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申报情况,每年确定不少于1个可报考本科专业承担当年专升本招生任务。
(三)考试科目及类别设置。
2020年起,我省专升本考试设4门公共基础课考试科目,包括英语(公共外语课为其他小语种的考政治)、计算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分为高等数学Ⅰ、高等数学Ⅱ、高等数学Ⅲ)。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组织评卷。每门满分100分,共400分。每门考试时间120分钟。
依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按照招生专业所属学科门类,设置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考试门类,各门类考试科目设置情况见附件3。
(四)录取办法。
招生院校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分专业择优录取。
对专升本考试办法进行调整,是我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具体举措,对促进高职(专科)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高校人才选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本次考试办法调整的重要性,以办法调整为契机,完善相关政策和工作机制,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