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6]14号)文件精神,我校已顺利完成了2016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工作。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有关录取的规定,现将我校2016年专升本招生录取办法及拟录取学生名单公布如下:
一、录取办法
学校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总成绩120分),结合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各专业报考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同专业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情况,则按考试科目一至二顺序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二、根据录取办法,本次我校专升本拟录取94人。现将拟录取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7天(2016年7月9日--2016年7月15日)。若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向我校反映。
三、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学生信息报省教育厅审核。审核合格后,学校招生办公室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请被录取学生注意学校首页和教务处网站消息并保证手机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教务处,027-87934420(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