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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笔记串讲:金融法考点(证券种类)

来源:湖北专升本网 浏览次数:391 发布时间:2017-11-22 13:40:21

自考金融法考点:证券种类

 

我国《证券法》下的证券种类[识记]

  现阶段我国《证券法》下的证券包括下列形式:(1)股票;(2)公司债券;(3)政府债券;(4)基金份额;(5)可转换公司债券;(6)认股权证;(7)认沽权证。其中,认股权证指持有人可以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按照预先确定的价格从公司购买股票的权利凭证;认沽权证指持有人可以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按照预先确定的价格向公司出售股票的权利凭证。

  此外,我国还存在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国有大中型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以及一般企业发行的短期融资券。这些债券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进行审批监管,未纳入《证券法》的监管框架。

  [例题单选题]下列证券发行不适用《证券法》的是( )

  A.可转换公司债券

  B.公司债券

  C.政府债券

  D.金融债券

  答案:D

  解析:我国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国有大中型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以及一般企业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进行审批监管,未纳入《证券法》的监管框架。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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