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考生按照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完成学业、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可获得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目前除台湾省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军队)均已开考,是我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
2、自学考试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有什么不同?
答:我国的高等教育分为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几种形式。参加高考或成人高考、成绩优秀的,可取得进入普通高校或成人高校学习、接受高等教育的资格;而参加自学考试接受高等教育不需要通过入学考试,考生可自主选择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要求,全部课程合格者、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即可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3、报名参加自学考试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凡在本省境内居住或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信仰、职业、身体健康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专业,报名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公安管理专业、监所管理专业等),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报名报考。报考本科专业的,必须在毕业前,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含专科)以上的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