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学院录取与报到安排
(一)录取原则
1.录取。 “专升本”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汉口学院具体负责。学校将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科目1成绩+科目2成绩。并列的将按照科目1成绩择优录取。
2.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果我校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按照省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到我校按照招生简章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我校将按照参与补录的分专业计划,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按照大学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录取结果
网上公布考试成绩后,对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6月30日至7月6日,共7天。
拟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名单由我校集中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复核备案通过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报到
录取学生凭录取通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到校报到注册(具体要求见“报到须知”)。学生的档案由专科毕业学校密封,加盖骑缝公章,由学生报到时交所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