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流程
(1)专项计划考生录取
①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学校根据录取规则,按专项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如总分相同时,按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英语单科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课1成绩排序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和专业课1成绩都相同的,按专业课2成绩排序录取;总分及单科分数均相同的压线考生,原则上均不录取。
②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2)普通考生录取
①录取。学校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在普通考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时,按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英语单科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课1成绩排序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和专业课1成绩都相同的,按专业课2成绩排序录取;总分及单科分数均相同的压线考生,原则上均不录取。
②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到相应举办高校按照招生简章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学校按招生简章规定和英语科目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学校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单独录取。对申请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由学校负责资格审查和录取手续办理,办理时间与专升本录取工作同步。学校将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专升本专栏对申请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6月12—18日。
2.拟录取学生相关信息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专升本专栏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
3.经省教育厅同意备案的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教务处领取录取通知书(领取时间将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专升本专栏发布通知)。
4.被录取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缴纳学费报到注册。学生档案由本人自带。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录取未报到学生空出计划不再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