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1.专项计划考生的录取
按照专项计划考生的两门考试科目总分,分专业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录取
以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两门考试科目总分,分专业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计划数完成。
3.普通考生的录取
按照普通考生和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的两门考试科目总分,分专业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录取
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免试,在我校今年专升本招生专业中任选一个就读。
对于上述1、2、3类考生的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科目2成绩排序录取。
(二)补录规则
1.学校计划数未完成的补录流程
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果我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果我校未完成普通考生计划,由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进行补录。
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到我校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我校将按照统考英语科目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 录取后未报到学生空出计划不再进行补录。
(三)录取程序
1.查询考试成绩。6月24日前,我校在专升本工作网站上公布考生的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查询自己成绩。
2.成绩复查。6月26日前,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网上提交成绩复查申请,具体通知详见我校专升本工作网站公告。
3.拟录取。6月30日前,公布各专业录取具体标准,按照录取具体标准,依次进行预录取,拟录取名单在我校专升本工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核。
4.正式录取。通过省教育厅审核后,我校将向正式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8月30日前录取学生凭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录取通知书,具体通知详见我校专升本工作网站。
5.入学报到。录取学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来我校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