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计划考生录取。①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按专项计划考生的公共课大学英语和专业课考试成绩之和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最后一名若出现总分相同情况,优先录取公共课成绩高的考生;公共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1成绩高的考生。②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计划录取。
(二)普通考生计划录取。①录取。根据考生公共课大学英语和专业课考试成绩之和,在普通考生计划内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最后一名若出现总分相同情况,优先录取公共课成绩高的考生;公共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1成绩高的考生。②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有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由湖北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进行补录报名,我校进行审核。我校根据招生简章报考要求和考生公共课大学英语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
(三)公示。6月30日前公示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经教育厅复核备案后一律不得变更录取信息。
(四)拟录取审核。拟录取学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学校依据省专升本报名系统内填写的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向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报到须知,具体时间及要求网上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