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1)8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二、学校录取总原则: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情况,先比较科目1成绩,再比较科目2成绩,最后比较科目3成绩,分数较优者预录,三者同分的加面试。
三、三类考生第一轮录取规则:
(一)专项计划考生。
1.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根据我校录取总原则,在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内,依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
2.专项计划数完成后,未被录取的建档立卡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二)普通考生。
根据我校录取总原则,在普通考生计划内对普通考生和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建档立卡考生,依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
根据我校录取总原则,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内,依据报考专业,按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
四、普通考生补录规则:
如我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若我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将通过省教育厅统一在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我校补录计划。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
根据我校录取总原则,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依据分专业补录计划,按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
五、对申请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学校将材料报省教育厅学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和录取手续办理,办理时间与专升本录取工作同步。
录取公示说明
(一)公示:我校于6月30号将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在我校专升本专题网站公示7天。
(二)备案: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专升本学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复核备案通过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具体时间网站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