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专升本的录取规则是按照考生的总成绩进行划分,从高到低排序,以择优录取的方式录取考生。部分院校和专业对英语或专业课成绩有最低分数线要求,说明考生除了总分要达到院校的最低分数线,单科分数线也要达到才能被录取。
录取顺序
在普通考生录取之前,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招生院校根据专项计划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直至专项计划完成。未被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将和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普通考生:普通考生的录取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参加补录。
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与普通考生同步进行,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也将补录。
技能竞赛免试考生,经过考试后免试直接被录取。
补录顺序
普通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公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招生高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进行补录,第一轮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录。
技能竞赛免试考生:招生计划未满的也会参加补录。
录取公示
招生院校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拟录取名单由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湖北普通专升本的录取原则主要包括择优录取、专业对口、单科分数线要求、招生计划限制等因素,还会根据考生的不同身份划分不同的原则。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报考身份,了解具体的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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