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鄂经院发〔2023〕13号)和我院《关于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我校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各助学点、教学点初核、自学考试办公室和成人教育部初审、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共有104人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现予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附件:2024年上半年湖北经济学院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公示
备注:“准考证号/学号”:学习形式属“自考”的为准考证号;学习形式属“业余、函授”的为学号。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至6月4日。公示期间对以上名单如有异议,可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提倡实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27-81973498。
学院电子邮箱:jjy hbue.edu.cn。